包头镇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在今广西玉林市西北。《元丰九域志》卷9:兴业县“有北斗山”。《舆地纪胜》卷121郁林州:北斗山“在旧州西北一十里”。《明一统志》卷84梧州府:北斗山“七峰卓立,如北斗然”。
北宋景德二年 (1005) 改平虏砦置,故址即今河北肃宁县。金升为肃宁县。北宋景德二年(1005年)改平虏砦置,即今河北省肃宁县。金升为肃宁县。
元至元中置,属乌撒乌蒙宣慰司。治所在今云南镇雄县北。辖境约当今云南镇雄、彝良、威信等县地。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芒部府。古名屈流大雄甸。元至元中置路,治今云南省镇雄县北芒部。辖境相当今云南省镇雄
即辋川。在今陕西蓝田县南。即“辋川(1)”。
①在今河北涿州市西南。《宋史·徽宗纪四》: 宣和四年 (1122) 童贯伐辽至雄州,令都统制种师道等分道进兵,“丁亥,辛兴宗败于范村”。②即今浙江杭州市西南梵村。《清一统志· 杭州府二》: 范村 “南
在今湖北麻城市北,为举河上游。《方舆纪要》 卷76黄州府黄冈县: 高岸河 “在府西北。自河南光山县发源,南流至麻城县东南入长河,注于大江”。
又名乌耆国、乌缠国、乌夷国、阿耆尼国。汉西域三十六国之一。属西域都护府。都城在员渠城 (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北魏万度归率兵破其国,屠其城。后,焉耆国当徙都于今焉耆回族自治县西南四十里城子旧城。唐置
即今广西防城港市西南东兴镇。《清一统志·廉州府》:东兴街“在钦州西南二百余里,近交趾界。本朝乾隆四年移龙门协右营守备防守,八年复移州判驻此”。即今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清乾隆四年(1739年)移龙门协
西晋泰始元年 (265) 置,治所在博陆县(今河北蠡县南十五里)。辖境相当今河北蠡县、博野、肃宁、安新、徐水、清苑县及保定市地。北魏改为高阳郡。西晋泰始元年(265年)置,治博陆县(今河北蠡县南)。属
北宋元祐五年(1090)置,属黔阳县。在今湖南黔阳县西南。《方舆纪要》卷81黔阳县“托口寨”条下:“又竹滩堡,在县(治今黔城镇)南二十里。宋熙宁中,置铺于此。元丰八年罢。元祐五年,复置砦。今仍置堡,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