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旗包衣护军营
内务府所属军队。清置,原属领侍卫内大臣,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改隶内务府。选取包衣兵之精者组成,镶黄、正黄、正白上三旗中各有一营。掌守卫各宫门禁。主官为护军统领,下设参领、护军校等官,共一百九十余人。下辖护军一千二百人。
内务府所属军队。清置,原属领侍卫内大臣,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改隶内务府。选取包衣兵之精者组成,镶黄、正黄、正白上三旗中各有一营。掌守卫各宫门禁。主官为护军统领,下设参领、护军校等官,共一百九十余人。下辖护军一千二百人。
见“同文馆”②。
特种监狱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三月三日公布的《军人反省院条例》规定:“国民政府为感化反革命军人,依据本条例设军人反省院于首都。”首都军人反省院隶属于军政部,由军政部军法司
见“十飙将军”。
官名。清朝上书房之主管官。负责教授皇子、皇孙。详“上书房“。
外官、地方官。唐人白居易《长庆集二十·赠江州李十使君员外十四韵》诗:“中年俱白鬓,左宦各朱轮。”
官署名。又称誊录所。宋朝贡举考试掌管誊录试卷的机构。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始置。举人纳卷后,密封卷头,编写字号,发送誉录院,在宦官监督下,由誊录官指挥数百名书手抄录成副本,再以副本送考官考校定等
官名。晋置,属御史台。据叶梦得《石林燕语》记载,自晋与北魏以来,凡入殿奏事之官,须在殿门外经过管殿门的御史搜索而后许入,谓之监搜御史,至唐代犹然,太和中始罢废。
考试机关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公布《文官考试法草案》和《典试委员会编制法草案》,规定文官高等考试由中央政府主持,国务总理监督,故亦称中央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典试委员会设委
官名。简称理刑司郎中。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主官,掌司事。初设满洲、蒙古各一人; 后改设蒙古二人。
即“奚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