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秦汉郡置,为郡守(太守)副贰,佐郡守掌众事。边郡别有长史,掌兵马。秩六百石,由朝廷任命。东汉建武六年(后30),令郡太守病,丞、长史代行其事。后又罢边郡丞,以长史领郡职。三国魏、蜀、吴皆置,魏八
官名。北魏置,掌管与少数民族交往的事务。《魏书·崔挺传》:“(挺)拜中书博士,转中书侍郎”,“转登闻令,迁典属国下大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未载。参见“典属国”。
官名。周朝诸侯行大射礼时的执事小吏。《仪礼·大射》: “司马师命负侯者,执旌以负侯。”
官名。吐蕃官,亦称曩论充,置一人,与大相、副相、都护、内大相、内副相、整事大相、副整事、小整事共任国事。
见“利用监”。
官名。清朝内务府营造司之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掌军医事务。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
官名。隋置,掌出入贸易之事。
官名。南朝梁、陈置,掌饲宫廷用马。隶太仆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