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帐司
官名。宋代转运使司设置,掌管帐籍。
官名。宋代转运使司设置,掌管帐籍。
官署名。春秋时晋国储藏军械的府署。《左传·成公七年》: “晋人以钟仪归,囚诸军府。”即将军府。汉朝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位比公,皆开府。后世开府将军更多。见《后汉书·百官一·将军》。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正九品上文散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改于秘书省置,十人,正七品,掌明经待问,唯诏所使。唐朝定制为正九品上文散官。北宋前期沿唐制,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徽
①官署名。唐朝置,隶鸿胪寺,有监一员,掌寺观道士帐籍、斋醮之事;太宗贞观(627—649)中废。②官名。唐朝鸿胪寺寺观监长官,置一员,太宗贞观 (627—649) 中废。
官名。汉朝置,为郡县属吏,即阁下所属书佐,掌文书缮写。三国沿之。晋朝特进、光禄大夫、卿、司隶校尉、太子二傅、县等皆置,员一人。南朝宋亦置。官名,汉置,又称閤下书佐、门下佐,位在门下掾史下,在小史上,掌
①官名。明朝置为武散官,从二品,初授。②明、清宗室封号。明朝郡王由嫡长子袭爵,余子封镇国将军。清沿明置,为宗室封爵十二等中第九等。官名。明代郡王诸子封镇国将军;又武散官从二品初授为镇国将军。清代宗室封
官名。清末高等检察厅及地方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京师、各省设高等检察厅与地方检察厅,始置。每厅一人,京师高等厅正四品,省高等厅从四品,京师地方厅正五品,省地方厅从五品。掌督领本厅各员对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凡地方法院管辖区域辽阔者,得设地方法院分院。其职掌与地方法院同,而组织较简单。分院亦置院长,以推事资深者一人兼任,但只设一名推事时便不设院长。
明代铨选方式之一。不定期举选,以恩例铨任举人为官。
见“道录院”。
亦单称免,为官员降罚方式之一。秦在战国时即已施行于严重失职的官吏。《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中说:“县毋敢包卒为弟子, 尉赀二甲,免;令二甲。”官员被免职后称为废官。历代均有免官之制,北洋政府于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