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衔
官场用语。清制,凡公文由两人以上联合署名者称“会衔”。
官场用语。清制,凡公文由两人以上联合署名者称“会衔”。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 增置,为正六品下武散官,专授归唐将领,隶诸卫。武散官名。唐置,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秩正六品下。
官名。见“茶上人”。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拟武臣将军等号。天监十年,占据仇池的扬孟孙卒,武帝诏赠其此职、北雍州刺史。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武臣将军等号。
军事机关名。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时在大中城市设置,以维持社会治安和统治秩序。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曾在南京、北平、武汉、昆明等地设警备总司令部,其组织规模相当于较小的绥靖公署。惟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
官名。东宫侍从武官。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员三十人,七品。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翼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①掌治水。春秋战国齐置。《管子·度地》: “乃取水左右各一人,使为都匠水工”,“后常令水官吏与都匠因三老里有司伍长案行之。”西晋亦置。《水经注》四《河水》: “晋泰始三年正月,武帝遣监运大中大夫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五品,奏补。掌审判。定额二十八人,刑科十九人,民科九人,分庭任事,每庭五人。
官名。明朝各道监察御史的合称。明初,于都察院下置监察御史,以各布政使司分别设置为道,初为十二道。永乐 (1403—1424) 中改为十四道。宣德十年 (1435) 罢原置交阯道,定为十三道,计有浙江、
武官名。西汉设置,为护军都尉的属官, 王贺曾为之, 见《汉书·艺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