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提刑司”。官署名。宋置,掌所部狱讼,平其曲直,举刺官吏等。见《宋史·职官七·提举常平司》,参看“提点刑狱”条。
乡官。秦汉时职掌一乡民政赋役,由郡任命,秩百石。满五千户之乡,置有秩。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边郡要地虽不及五千户,亦设有秩。其后或此县有而彼县无,依遵旧俗,无定制。官名,东西汉皆置,俸百石,为乡官,掌一
官名。辽朝北面官,黄皮室乣军监治官。
官名。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始置,为贴职之一,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官名。南宋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置,为贴职之一。
官名。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见《汉书·董贤传》。
官文书名。又称殿札。即宋朝臣僚上殿奏对时所上文字。凡知州以上朝官朝见皇帝或向皇帝告辞,皆用此。
官名。南朝、北齐皆置。见“细作署”。
紫宸殿学士简称。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乌里雅苏台参赞”。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农事之官。《吕氏春秋·季夏》: “水潦盛昌,命神农将巡。”高诱注: “昔炎帝神农能殖嘉谷,神而化之,号为神农。后世因名其官为神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