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录司司正
参见“判录司”。
参见“判录司”。
区域性的军事指挥机关。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曾在北平、武汉、重庆、西安、成都、广州等处设置委员长行营(或称行辕),设主任一人,为上将或中将级;副主任二至三人,为中将级;其下设厅,分管参谋、军务等业务。抗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是一个专门清理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九月二十三日以前的俄人诉讼旧案的临时机关。附设于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及各地分庭内,并各附设检察所。清理俄人旧案处设处长一人,
见“保正”。
考问审查官吏称考案。《汉书·薛宣传》:“栎阳令游自以大儒有名……贼取钱财数十万,给为非法;卖买听任富吏,贾(价)数不可知。证验以明白,欲遣吏考案,恐负举者,耻辱儒士,故使掾平鐫令。”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东汉常山国元氏县置有祠祀史,位在祠祀掾下,佐掾掌祠祀诸事。见《隶释·三·无极山碑》。也有人认为祠祀史为郡佐吏。
官名。即秘书少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2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秘书少监。
官名。即“旗籍清吏司郎中”。
官名。辽置,为兴中府的副长官,位在知兴中府事下。见《辽史·百官志四·兴中府》。
官名。东汉末曹操丞相府高级僚属,出征则置,掌管行营事务。至隋,历代多沿置。隋文帝开皇二十年(600)晋王杨广为灵朔道行军元帅,杨素为行军长史。唐初用兵,各总管府亦置。亲王遥领,则以行军长史主其军事。官
官署名。清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北洋海军建成,遂于威海卫设立海军提督衙门,设提督一人为长官,总领北洋海军舰队。舰队编为左、右翼、中翼、后翼四队。以总兵二人分任左、右翼长,兼管中军,并各分管一铁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