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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

学校名。唐朝州府于太宗贞观三年(629)置,有博士一人及学生十至二十不等。玄宗开元元年(713)置助教,未几博士、学生皆省,唯边远少医诸州如故,后复置学生掌州境巡疗。代宗永泰元年(765)复置博士。三都、都督府、上州、中州各助教一人。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建,隶国子监。分方脉、针、疡三科教授学生,依太学学制,行三舍法,上舍生四十人,内舍生六十人,外舍生二百人,分斋习读。成绩入高等,授尚药局医师以下职,其余各依等第补官,为本学博士、正、录及外州医学教授等。设医学博士四人,掌教导,行学规。大观四年(1110),改太医学,隶太医局。政和五年(1115),州、县亦置。宣和二年(1120),罢在京医学。南宋复置。


官学名。创建于隋,隶太医署。唐沿置,分为医学、针学、按摩学、咒禁学四门。每门设博士一人,医学与针学并各有助教一人。学生每月由博士考试一次,每季由太医署令、丞考试一次,年终由太常丞总试一次。学生毕业后的待遇与国子监所辖的学生相同,可以应举入仕。宋代的医学属太常寺所辖的太医局,以太医局丞为主官,有教授以教学生,学生分为九科,员额三百人。明代医学始设于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其具体情形史无明文。清代医学附设于太医院。至于地方医学,宋代设于诸路,有医学教谕。元代于路医学置教授、学正、学录;州医学置学正,县医学置教谕。明清于府、州、县均置医学,遴选谙熟医学者为教官,府称正科、州称典科、县称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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