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寂上士、中士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齐鸿胪寺统典寺署,有僧祗部丞。北周于春官府礼部下大夫之下置司寂上士,正三命;司寂中士,正二命。掌法门之政。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齐鸿胪寺统典寺署,有僧祗部丞。北周于春官府礼部下大夫之下置司寂上士,正三命;司寂中士,正二命。掌法门之政。
宋朝州县下等役人名。掌看守牢狱人犯。役卒名。(1)宋代置于县,掌看守狱囚。参见“推司”。(2)金代在诸县、镇、城、堡、寨的司狱之下置狱子,所掌与宋同。
官名。简称“尚左”。宋元丰改制后置,以吏部郎中一人充任,资轻者为员外郎。掌铨注文臣寄禄官自朝议大夫、职事官自大理正以下非中书敕授者。尚书左选内部组织分十一案:六品案,七品案,八品九品案,注拟案,名籍案
见“封桩库”。
官名。明清置,详见“工部侍郎”。
清朝印信之一种。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木质。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清会典·铸印局》:“文职佐杂,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所用木钤记,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
官名。清末大理院典簿厅之长官。详“大理院典簿厅都典簿”。官名。清末置,为大理院典簿厅的主官,见“大理院典簿厅”。
官名。十六国前秦苻坚置,为四禁将军之一。统兵驻于京师,经亦常率军出外征讨。见《晋书·苻坚载记》。
三国时称吴国君主为东主。《三国志·吴书·周鲂传》:“鲂既目见靖事,且观东主一所非薄……东主顷者潛部分诸将,图欲北进。”
官署名。宋朝置为六房之一。初隶中书门下,掌赦书德音、贬降责授、刑狱诉讼、擒捕旌赏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均设,分掌赦宥、契勘刑狱及官员贬降叙复之事。清朝亦置,
汉朝官吏升迁制度·即官吏以累计功绩取得升迁的资格。《汉书·周仁传》: “景帝为太子时,为舍人,积功迁至太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