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庙博士
官名。北魏置,管理帝王祖庙。见《魏书·礼志一》。
官名。北魏置,管理帝王祖庙。见《魏书·礼志一》。
官名。北齐清都郡,邺、临漳、成安三县所设法曹之长官,诸州府所设法曹之属官。官名,也省称法曹,汉置,为法曹长官,掌邮驿科程事。其后,魏晋至隋多沿置,然所掌与汉不同,掌狱讼罪法事,隋以后无。
府州县的等级之一。(1) 县。唐为八等县的第四等,宋为七等县的第四等,三千户以上的县属之。(2) 州。唐为七等州的第四等,宋为八等州的第四等。(3) 府。宋制为七等府的第三等。参见“望”。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司射下大夫司仗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制用语。宋朝称正授吏人为正名。非正授者,则带守阙、私名等名目而行其职。流外吏人必须至正名后,始许按一定选限出官。如门下省甲库令史,补正名后,八选可出为县主簿、县尉。
官名。即河渠丞。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四科。第一科所掌为:一、中央或地方巡警条例之颁布,及警员之编制与经费之计划事项;二、警察官吏之考绩事项。第二科所掌为:一、集会、结社、聚众事项;二、
官名。西魏于恭帝元年 (554)攻破梁江陵,杀梁元帝,立萧詧为梁主,居江陵东城。宇文泰“乃置江陵防主,统兵居于西城,名曰助防,外示助詧备御,内实兼防詧也。” (《周书·肖詧传》) 下设副防主。任之者多
官名,西汉置,掌护卫。《汉书·窦融传》:“北单于以汉还侍弟,复遣车谐储王等款居延塞,欲人朝见,愿请大使。宪上遣大将军中护军班固行中郎将,与司马梁讽迎之。”
官名。十六国后燕,北燕京都行政长官。后燕慕容盛都龙城(今辽宁朝阳),为昌黎郡治,故改昌黎太守置。职掌略同京兆尹。
官名。清初太医院所属之医官。职掌同吏目。顺治元年(1644)设,定十人,皆汉员。十八年省。康熙九年(1670)复故,三十一年又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