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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清朝鸿胪寺之属官。协掌傧导及行礼唱赞之事。乾隆五十九年(1794)增设。初为四人,嘉庆十七年(1812)定为六人。
官名。清朝鸿胪寺之属官。协掌傧导及行礼唱赞之事。乾隆五十九年(1794)增设。初为四人,嘉庆十七年(1812)定为六人。
官署名。隋炀帝始置,以待四方使者,后罢,有事则置,隶鸿胪寺,据事务繁简临时损益,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各置使者一人,掌其方国互市事。唐初复置,以通事舍人主之,属中书省,凡四方进表,华夷纳贡,皆受而进之
官名。明洪武 (1368—1398) 时分置于五军都督府中,理军中刑狱。详见“五军断事官”条。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十五人,每镇十五人,每协二人,每标二人,每营六人(炮队五人),正七品,协军校充,奏补。掌文牍缮录。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军、镇、协
官名。西晋时鲜卑拓跋猗卢置。代人卫雄自左将军、云中侯任之。见《魏书·卫操传》。
官名。北齐置,为州、郡、县属官,与光迎功曹同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位在同级主簿上。南朝陈诸州亦置,任此职者能优先入仕。
① 负责某一职司官吏之长。《韩非子·内储说上》: “宋崇门之巷人服表,而毁其瘠,上以为慈爱于亲,举以为官师。”② 中士、下士等低级官吏的统称《礼记·祭法》: “适士二庙,官师一庙。”郑玄注: “适士,
官名。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其中每部郡国从事下设一人,各主一部文书。由郡吏充补,满一岁更替。官名,汉置,每郡一人,各掌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
官名。宋太祖开宝二年(969),于太原行府置,佐权知行府事理行府事务。
见“戈什哈”。戈什是“戈什哈”的简称,见“戈什哈”条。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平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