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汉朝指官吏由中央外调地方任职,常含贬降之意。晋朝沿用,指内侍、内朝或京官调为外朝或地方官。后世亦称。汉制,由中央官外任称为出,如《汉书·冯野王传》记冯野王“为大鸿胪,有司奏野王王舅,不宜备九
官名,为左冯翊属官,掌池沼灌溉、保护河渠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所属佐吏,主选用吏人。官名,掌选用,属司隶校尉。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奕蠡王之下。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掌服驾。乾隆二十三年 (1758) 设。正六品。四十五年额定三人。所辖有司鞍、司辔等多人。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封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即“广西清吏司郎中”。
即“牛录”。
京师分区警察署的派出机构。北洋政府时期设置,为统辖派出所的巡官处理内外勤务的办公处所。
官名。北魏置,秘书省属官。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