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羽林军上将军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羽林军大将军下。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羽林军大将军下。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始置禁游中士,正二命;禁游下士,正一命。掌禁止游荡,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
官名。见“内翻书房”。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护军参领”。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司巫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掌群巫之政令,下设司巫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参见“内朝”。
① 官府案卷文书。《周礼·春官·天府》:“凡官府分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以诏王察群吏之治。”郑玄注引郑司农说:“治中,谓其治职簿书之要。”②官名。治中从事(史)省称,汉朝为州之佐吏。秩百石,主选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封号名。唐朝外命妇之制: 四品官母、妻为郡君、五品官母、妻为县君,其母邑号皆加太字,称郡太君、县太君。宋朝沿制,群臣母封号仍有郡太君、县太君。
官名。唐朝节镇、州、府皆置,主行役出四方。 见《资治通鉴·唐代宗广德二年(764)》胡注。唐朝节镇、州、府都有行官,掌受差遣。《资治通鉴》唐代宗广德二年“子仪使牙官卢谅至汾州”注:牙官给牙前驱使,行官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警政司户籍科设。掌稽核地方行政、地方自治,编审户口,整饬风俗、礼教,核办保息、荒政、移民、侨民各事。辖地方行政、地方自治、户籍、保息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