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官
宋朝常平仓提举官、管勾官、监官通称。
宋朝常平仓提举官、管勾官、监官通称。
民国时期设置。(1)泛指委派人员,如“政府委员”。(2)各种委员会的成员。(3)某些机关的职员,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于各省司法筹备处,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设于侨工局、税务处,
官名,也写作先马,侯出行时为先导。西汉置,东汉省。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清末度支部库藏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属宣融房,六品。
专职道员名。清初在江苏设置,掌江防之事‘后废。
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诸房各置一人。七品。
满语官名。汉译为“散骑郎”。清朝王公府属武职官员。
学校名。明洪武八年(1375)置,十五年改称中都国子监。详见“中都国子监”。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额设五人,正八品。协掌各马厩、牧厂之牧马事。
官名。金置,为太子属官,正八品,掌承奉赐茶及酒果之事。见《金史·百官三·詹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