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内史上大夫”。
官名。简称都水司员外郎。明清工部都水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设,一人。南京工部都水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二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
军事幕职名。南宋时都督与督视军马的高级军事幕职,掌参预军事谋划。原名计议官后改详议官,又改为咨议军事, 其地位提高。参见“计议官”。
官名合称。唐朝御史台进行推按监察,分京城诸司及诸州为东、西两部分,以侍御史二人分知东、西推,殿中侍御史二人同知东、西推,合称四推御史。单日以侍御史所居台院受事,双日以殿中侍御史所居殿院受事。宪宗元和
宋朝官员守丧制度。即父母或尊亲属亡故后,遗属守丧,至大祥 (满二十五月) 毕,禫服 (满二十七月) 终了一月后改服吉服,称“从吉”。从吉后,方可朝见或参选。
官名,此为太医令与太医丞二官的合称。太医令,秦朝始设此官,汉朝沿置,掌太医。佐官有方丞一人,掌治疗;药丞一人,掌药剂。太医丞为太医令的佐官,助令掌医政。西汉时少府和太常二官署都置太医令,少府太医令所属
官名。见“织室令”。
即“太子太傅”。见“宫衔”。
官署名。民国十八年国民政府置。掌管全国考选事务。设委员长一人、副委员长一人、委员五至七人,皆由国民政府委派。设秘书、科长、科员等职,分理会务。并由考试院聘任专门委员十六至三十二人,计划考选设施,帮助办
官名。北宋置,属西班诸司使,通常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武节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