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选
官场用语。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吏部每季一次,注授选人差遣窠缺。选人每任期满,依法应守选,若朝廷缺官,随时命赴吏部集注差遣,称放选。遇恩赦,幕职州县官及未出官选人,例准放行注授差遣,亦称放选。
宋代铨选制度的一项规定。选人任官期满,例须守选。若朝廷缺官,随时命选人赴吏部集注差遣, 称为放选。若遇恩赦,幕职、州县官及未出官选人,例准即时注授差遣,亦称放选。
官场用语。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吏部每季一次,注授选人差遣窠缺。选人每任期满,依法应守选,若朝廷缺官,随时命赴吏部集注差遣,称放选。遇恩赦,幕职州县官及未出官选人,例准放行注授差遣,亦称放选。
宋代铨选制度的一项规定。选人任官期满,例须守选。若朝廷缺官,随时命选人赴吏部集注差遣, 称为放选。若遇恩赦,幕职、州县官及未出官选人,例准即时注授差遣,亦称放选。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列为十雄将军之一,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七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北齐用以褒赏军功勋臣,无职事,七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七品下。
奸诈狡猾的官吏。《汉书·尹翁归传》:“尹翁归治东海明察……县县收取黠吏豪民,案致其罪,高至于死。”
即北魏“外都坐大官”的省称。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负责周王禁卫。《周礼·夏官》: “虎贲氏下大夫二十人,中士十有二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十人,虎士八百人”,“掌先后王而趋以卒伍。军旅、会同,亦如之。舍,则守王闲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蓝翎长。
官名,汉置,掌传达上章报问,为长乐宫太后官属。《后汉书·宦者列传·曹节》:“节与长乐五官史朱瑀、从官史共普、张亮、中黄门王尊、长乐谒者腾是等十七人,共矫诏以长乐食监王甫为黄门令,将兵诛武、蕃等。”
1、宰相之副。2、指御史。《汉书·朱云传》:“御史之官,宰相之副。”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职制,考核巡警官吏,管理消防、风俗、交通警察,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厩名,掌养供食用之畜,其长官称厨厩长,副长官称厨厩丞,为皇后、太子属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参看“厨厩长”条。
见“江南河道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