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魏书·公孙表传》: “太宗初,(公孙)表参功劳将军元屈军事,讨吐京叛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
官名。周朝置。① 周王近侍。掌饮食膳羞。《仪礼·少牢馈食礼》:“宰夫以笾受啬黍,主人尝之,纳诸内。”郑玄注:“宰夫掌饮食之事者。”② 冢宰属官,掌百官征令。《仪礼· 大射》:“宰夫戒宰及司马。”郑玄注
古代的小军官.《新唐书·兵志》:“十人为火,火有长。火备六驮马。”唐府兵之制,以十人为火,置火长。
官名。新莽耒末更始政权置。《后汉书·刘玄传》: “悉拜置诸将,以族父良为国三老,王匡为定国上公。”官名,西汉末年更始置。《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更始即帝位……悉拜置诸将,以族父良为国三老,王匡为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以管理之。仅在大兴、宛平二县设置。
官名。金置,掌薅养竹园采斫之事。设管勾一人,从七品,司吏一人。并有监兵百人,任薅养采斫之役。
官名。高句丽国置。《后汉书·东夷传》:“其置官,有相加、对卢、沛者、古邹大加、主簿、优台、使者、帛衣先人。”官名,东汉高句骊置。《后汉书·东夷列传·高句骊》:“其置官,有相加、对卢、沛者、古邹大加、主
宋朝贡院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南宋孝宗时,令礼部试、类省试、各州解试举人各场试卷,分散于各房,由考官批分定等,以防舞弊,称为分房法。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实缺官员,犯过失而罪不至降级革职者,即饬令开去本职; 官位低者另候补委,官位高者另候简用。清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凡实缺官员,犯过失而罪不至降级革职者, 饬令开去本职; 官职低
官名。①北齐置。《北齐书》卷四一《綦连猛传》: “天统元年,迁右卫大将军,乃奉世祖敕,恒令在嗣主左右,兼知内外机要之事。”②右卫之长。隋朝置一人,正三品,掌宫掖禁御,督摄仗卫; 炀帝大业三年(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