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事员
官名。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掌检察民、刑事案件,即检察官之职。
官名。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掌检察民、刑事案件,即检察官之职。
蒙古语,意为“十”,或用以称十户,参见“牌子头”。
官署名。明清中央及地方官署之办事机构。掌理往来文移之事。其中央官署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等设有,各设经历一人办理司务。地方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府设有。亦各设经历一人办理司务。间有掌理衙署之内部事务者。
官名,掌编竹禁人通行。《后汉书·樊宏传》:“今可先令太官、尚方、考功、上林池籞诸官,实减无事之物。”注:“籞者,于池苑中以竹绵联之为禁籞也。”
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与协巡营于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十月由巡警部奏请同时设立。专掌探访侦缉之事。对于行踪诡秘、潜谋不轨、来历不明、形迹可疑者,进行探查,与巡兵相互为用,以收联络、策应之效。以监
官署名。晋置此官署,其长官称都官郎,掌管军事刑狱等。见《晋书·职官》,参看“都官”条。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四年(505)置,隶廷尉卿。三班。陈沿置,八品。别有“廷尉律博士”。官名。梁天监四年(公元505年)置,位视员外郎,为由贵族子弟充任的律博士。
官名。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府,为道纪司之副长官。府各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与都纪共同掌领一府之道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移咨吏部注册。
官名。北魏置。《魏书·吐谷浑传》:(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中“拜伏连筹使持节、都督西垂诸军事、征西将军、领护西戎中郎将、西海郡开国公、吐谷浑王,麾旗章绶之饰皆备给之。”
官名。即卫尉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卫尉卿。
官名。即中尚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