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州县学官之别称。
吏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帮办章奏文移。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及军中职官。见“朝上典官”、“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掌煎熬硝磺。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清朝官缺之一种。指绿营兵武官的额定编制。在京巡捕营、各省督抚提镇统辖的水陆各营,及河标各营均是。其缺除少数为满洲缺外,大多数是由汉人充任的汉缺。但满洲、蒙古、汉军亦可用于汉缺。
官名。唐宋制度,兵部设左右侍郎,为长官的佐官。如把兵部尚书比做国防部长,则左右侍郎便相当于副国防部长。唐朝的兵部侍郎,与兵部尚书共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县正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县置一人,掌本县事务,下设县正上士、县正中士以佐其职。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即“管粮通判”。
官名。北魏置,见“帐内都督”。
民国十四年(1925年)七月在广州成立,十五年九月国民革命军北伐,迁武汉。后分为武汉、南京两政府,后来合并于南京。其组织采取五权并立制,设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总揽全国政权。置主席一人、委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