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物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太常寺置,掌给纳朝服、祭服。徽宗时,大晟府亦置。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太常寺置,掌给纳朝服、祭服。徽宗时,大晟府亦置。
官名。掌民众百姓教化。春秋战国置。《管子·五行》: “天子出令,命左右司徒、内御,不诛不贞,农事为敬。”战国铭刻有之,见《古玺汇编》第二○号。参见“司徒”。
光禄寺内部机构名。清置,有满汉署正共二人,笔帖式二人(均由堂官在各署司员中酌派),经承二人,每月将四署及银库支销钱物汇造黄册,移送典簿厅,按月奏销。
官名,掌助天子理万机。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右丞相为正,左丞相为副。太尉周勃为右丞相,位第一;陈平为左丞相,位第二。汉与秦异,秦以左丞相为正,右丞相为副。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汉书·陈平传》。左右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及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设奉天、吉江、山
武官名。魏晋时代,州亦偶有分部设置都尉的,《通典·职官十八》“魏官品”条和《通典·职官十九》“晋官品”条均谓州郡国都尉、司马,第八品。当是州亦有都尉之设。《晋书·石勒载记》记石勒“进攻赵郡,害冀州西部
宋朝主管机宜文字、主管书写机宜文字与干办公事合称。官名合称。见“机宜”。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荡属官,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领直荡副都督。四品上。
官署名。元末置于有关行省,以处理军政事务。自顺帝至正十一年 (1351) 起,先后于济宁(今属山东)、彰德 (今河南安阳)、陵州 (今山东德州),冀宁 (今山西太原)、保定、大同、真定 (今河北正定)
官名。简称“总理大臣”,又名 “总署大臣”、“译署大臣”、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长官。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设。分为三种:一为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特简; 一为大臣,以军机大臣兼领,特
官名。见“封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