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台令
官称。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六年(462) 置。职掌不详。朱铭盘《南朝宋会要》序在太常下。
官称。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六年(462) 置。职掌不详。朱铭盘《南朝宋会要》序在太常下。
见“左右使人”。
官署名。原名内务部,民国十七年改称内政部,属行政院,掌管全国内务行政事务。下设总务、民政、警政、地政、礼俗五司,及统计处。设部长一人,总理部务;另有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其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收受外省衙门文书,编号登记后分发各司办理;解到人犯,移付承审之司;掌巡察出入,并管理本部吏役。设满、汉司务各一人,经承二人。
官名。清末临时派往各国考察宪政之高级官员。光绪三十一年(1905)始置,初为五人。三十三年后续置。无定额,特简。多为从一品、正二品官员。掌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提出报告与建议,以供采择。
官名。见“右中郎将”。
官名。元置, 见“右卫都指挥使”。
官名。北齐置,为郡、县属官,专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位高于同级功曹。
即“四门博士”。学官名。见“四门学”。
官名。西汉属太仆。有丞,主养牧橐。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太仆,掌养牧骆驼。《汉书·百官公卿表·太仆》:“又牧橐、昆磃令丞皆属焉。”注:“师古曰:牧橐。言牧养橐佗也。”橐佗,即骆驼。
官名。战国秦置。掌理宫中巡查。《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可(何)谓‘宫均人’:宫中主循者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