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监狱的设置、废止和管理;二、监狱的监督;三、关于假释、缓刑和出狱人的保护;四、犯罪人异同识别事项。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监狱的设置、废止和管理;二、监狱的监督;三、关于假释、缓刑和出狱人的保护;四、犯罪人异同识别事项。
官署名。宋朝置,掌抽算竹木、蒲苇,制造帘箔,以供内外之用。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充任。上隶将作监。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抽算竹木、蒲苇、造制帘箔,以供需用。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充任。
即“直隶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南朝梁置,为四绥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拟四平将军; 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四平将军。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及地方之职官。起义之初即设,每军一人。负责平时训练及战时督战。以前、后、左、中、右及一至十九之数编次系衔,如前一军军帅、后六军军帅等。另有职同军帅,恩赏军帅,数不可考。地方则以一万三
文书名。清朝“题本”之一,与“部本”对称。清制,外省官员之题本均先送交通政使司,经稽核其程限、规制后,再送达内阁,俗称“通本”。参见“部本”。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袁世凯任大总统时,总统府的军事处除参议军事外,又设侍卫武官。段祺瑞的执政府分置军事处与武官处。但武官处究设何种武官,未见记载。
宋军士名。又称“效用士”。本指自愿效力于军中之士, 《续资治通鉴长编》“庆历元年八月乙巳”条记仁宗时下诏说:“诸军、诸班直子弟、民间有材勇者,如愿效用,听诣所属自陈,以补神捷指挥,满万人,即权遣戍边。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属官。佐医师长掌教习上驷院蒙古医生。额设二人,由蒙古“医生”充任。
官署名。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为军事最高咨询建议机关。直属国民政府。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参议九十至一百八十人,咨议六十至一百五十人,以曾经任过重要军职、学识优长之海陆空军将官等充任,平时备咨询建议,并
官名。即兵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