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厘捐局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厘金税务事项。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厘金税务事项。
明朝军事编制。洪武二十三年(1390)始置,其设正千户、副千户、镇抚、百户等官,同千户所。
官署名。明建文 (1399—1402) 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印绶符牌。永乐 (1403—1424) 初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祭祀、宴饮时各种舞蹈的教授及演出,下设司舞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分置于户、刑二部,均为各部十二属部之一。分别掌管福建布政司户口、钱粮与刑名等事,并各带管直隶部分府州、在京衙门、卫所相关事宜。各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
官署名。金朝置,掌交钞、盐引印造发放。设正使、副使、判官各一员。大安二年(1210),兼管抄纸纺。官署名。金置,属户部。掌监视印造并检验诸路交钞,盐引,兼提控抄造钞引纸。设印造钞引库使一人,从八品,副
清朝内务府庆丰司之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
女官名,汉置,为中宫官属,掌教授皇后《诗经》。《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赵皇后》:“皆曰(曹)宫即(曹)晓子女,前属中宫,为学事史,通《诗》,授皇后。”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隶少府监。后与司柒署并为织染署。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析太府寺别置少府监,始置少府监丞二员为佐官,从五品,掌判监内日常公务。唐太宗贞观元年 (627)复置后定置六员,从六品下。本寺诸署所需之物由其申报尚书省以供给之; 诸
官名。金置,属卫尉司。员额四人,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