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判
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
官名。签判是“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掌诸案文移事务。宋朝,在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六·签判》:“宋朝之制,诸州府幕官大藩镇以京朝官签署节度观察判官者曰签判,治平中,避英宗嫌名改署曰书。”
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
官名。签判是“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掌诸案文移事务。宋朝,在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六·签判》:“宋朝之制,诸州府幕官大藩镇以京朝官签署节度观察判官者曰签判,治平中,避英宗嫌名改署曰书。”
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内侍阶官名。金,元朝皆置。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三阶,秩正七品下。元十四阶第七阶,正五品。官名。金代内侍官,从六品下,称通侍郎。见《金史·百官一》。
功臣号。宋朝以赐禁军诸班直将校。参见“功臣号”。
官名。唐制,中书省所隶通事舍人抽赴閤门供职,称閤门祗候。宋初犹有以正官充任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或用为武臣加官而不领閤门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始为职事官,从八品。助理閤门司传
官名,汉置,为黄门官,属少府,掌皇帝副车。驸,同副。《汉书·苏武传》:“宦骑与黄门驸马争船,推堕驸马河中溺死。”注:“师古曰:宦骑,宦者而为骑也。黄门驸马,天子驸马之在黄门者。驸,副也。”魏晋沿置,而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秩正三品。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1291),由提刑按察司改名,简称监司、宪司。定制设二十二道,分属于中台、南台、西台管辖。成宗大德九年 (1305) 五月,改为详刑观察司。十月
左、右补阙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补阙(今司谏)为中谏”。
分见“左觉义”、“右觉义”。
①军职。唐高宗仪风(676-678)中置,以黑齿常之为河源军副使、大使,常之在军七年,吐蕃不复为边患。五代沿置,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于辉州砀山县(今安徽砀山)置崇德军,以使领之,始命朱彦让为军使
参见“太弟中卫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