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邸狱
监狱名,属大鸿胪,掌治郡邸及郡国上计之违法者。《汉书·宣帝纪》:“孝宣皇帝,武帝曾孙……曾孙虽在襁褓,犹坐收系郡邸狱……内谒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狱,(邴)吉拒闭,使者不得入,曾孙赖吉得全。”注:“师古曰:据《汉旧仪》,郡邸狱治天下郡国上计者,属大鸿胪。”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于郡邸,属大鸿胪。治天下郡国上计者。宣帝在襁褓时因巫蛊之狱,曾被收系在郡邸狱。东汉废。
监狱名,属大鸿胪,掌治郡邸及郡国上计之违法者。《汉书·宣帝纪》:“孝宣皇帝,武帝曾孙……曾孙虽在襁褓,犹坐收系郡邸狱……内谒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狱,(邴)吉拒闭,使者不得入,曾孙赖吉得全。”注:“师古曰:据《汉旧仪》,郡邸狱治天下郡国上计者,属大鸿胪。”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于郡邸,属大鸿胪。治天下郡国上计者。宣帝在襁褓时因巫蛊之狱,曾被收系在郡邸狱。东汉废。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翊卫一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上,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
见“衙司”。
授官的文凭。即“告身”,见该条。
北洋政府军官、军佐任用方式之一。凡陆军军官、军佐学校(留学外国同)毕业生见习期满,成绩合格者,按兵科授予少尉(或同等官)称为除补。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拟前锋将军等号,为最低的一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前锋将军等号。
官名,金朝置。正五品,掌总知御膳,进食先尝,兼管从官食。其佐官有使、副使、直长、都监等。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始置,为尚食局的主官,属宣徽院。元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置尚食局,属宣徽院,掌进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参谋总长,掌管与地方有关连的一切事项的处理。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穿黑色衣服的官吏。《汉书·萧望之传》:“敞备皂衣二十余年,尝闻罪人赎矣,未闻盗贼起也。”注:“如淳曰:虽有五时服,至朝皆著皂衣。”《汉书·谷永传》:“擢之皂衣之吏,厕之诤臣之末。”
见“都部署”。
官署名。金朝置。属工部。掌修缮庙社及城隍门钥、百司公廨、系官舍屋并栽植树木工役等事。设左、右厢官各二员,掌监督工役;受给官二员,掌支纳诸物及制作陶器等事; 秩均正八品。官署名,金朝置。掌修完庙社、城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