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乌苏之战
准噶尔部噶尔丹与侄策妄阿拉布坦间的一次战役。康熙二十七年(1688),噶尔丹为独揽准部政权,于和卜屯(科布多)杀僧格次子索诺木阿拉布坦,复潜命人谋害策妄阿拉布坦。策妄阿拉布坦被迫率僧格旧臣7人,杜尔伯特部众5千人逃往额琳哈毕尔噶、博罗塔拉。噶尔丹以兵2千追击,至乌兰乌苏(今新疆沙湾县东乌拉乌苏)。策妄阿拉布坦据险设伏,大败噶尔丹军。史称其“下人散亡略尽,又极饥窘,至以人肉为食”。
准噶尔部噶尔丹与侄策妄阿拉布坦间的一次战役。康熙二十七年(1688),噶尔丹为独揽准部政权,于和卜屯(科布多)杀僧格次子索诺木阿拉布坦,复潜命人谋害策妄阿拉布坦。策妄阿拉布坦被迫率僧格旧臣7人,杜尔伯特部众5千人逃往额琳哈毕尔噶、博罗塔拉。噶尔丹以兵2千追击,至乌兰乌苏(今新疆沙湾县东乌拉乌苏)。策妄阿拉布坦据险设伏,大败噶尔丹军。史称其“下人散亡略尽,又极饥窘,至以人肉为食”。
清末新疆茶叶贸易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伊犁将军长庚为防止俄商违约倒灌俄茶,奏准设立。初为官、商合办,资本60万两。其中官股20万两,余由汉、回商民认购。专售牧民所喜之晋茶,销售范围为伊犁、塔
藏语音译。意“官府庄园”。包括由原西藏地方政府各机关直接派人经管、收入用于行政开支的庄园和作为薪俸划给※噶伦、※代本、※宗本等现职官员的庄园,后者按规定去职后仍由原西藏地方政府收回。参见“谿卡”(25
见“夷水”(759页)。
见“耶律只没”(1308页)。
见“敦罗布旺布”(2270页)。
清代著名壮族诗人。广西永宁州(今永宁县西北)人。自幼苦读,立志任途,青年时曾于乡试中举,后多次赴京应试均落第,被聘湖南同考官。40岁时至武级县任教谕,后曾主持桂林秀峰书院。不久复出仕途,任江阴县令,为
?—1643清初将领。蒙古族。瓦三氏。初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护卫。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兵败西行后,率所属40余户渡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镶白旗,授游击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军征明,屡胜明兵
契丹建国初期所置护卫王室的军队。包括30万“大帐※皮室军”和20万※“属珊军”。《辽史·兵卫志》称:“辽太祖宗室盛强,分※迭剌部为二,宫卫内虚,经营四方,未遑鸠集。皇后述律氏居守之际,摘蕃汉精锐为属珊
见“笔写契”(1883页)。
河名。又译“土兀剌沐涟”、“秃剌河”、“秃忽剌河”、“笃列河”。即今蒙古国境内之土拉河。与怯绿连河(今克鲁伦河)、斡难河(今鄂嫩河)同被蒙古部人视为“祖宗肇基之地”。蒙古诸部统一前,克烈部北境地也达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