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特
蒙古语音译,意为“手艺人”、“工匠”。系准噶尔主管铁匠、负责铸造兵器及各种器具的人。后聚居作业,形成乌鲁特鄂拓克,由4宰桑管辖,约5千户。
蒙古语音译,意为“手艺人”、“工匠”。系准噶尔主管铁匠、负责铸造兵器及各种器具的人。后聚居作业,形成乌鲁特鄂拓克,由4宰桑管辖,约5千户。
参见“回纥”(780页)。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见“苻崇”(1342页)。
参见“设”(923页)。
清代宗室王公贵族所占有的庄园。此乃沿袭古代封爵列土之制,以厚赐旗地取代分封城邑,是区别王公权势之本。入关前,已有王庄之设。天聪四年(1630),和硕贝勒之一阿敏获罪,仍留给粮庄6所、园2所;其子洪可泰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官名。直译为“正直之官”,即“法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其职能是负责“正直裁判”之事,同时还负责管理寺院阿阇黎(洛本)。
清代带有红缨的满族男帽通称。因早期男子礼帽顶披红缨故名。源自金代女真,元代蒙古人也有戴者。《大明一统志》卷89有生女真帽缀红缨的记载。满族礼帽有暖帽、凉帽之分。冬春多戴毛皮制暖帽,也称毛皮帽;夏秋多戴
官名。唐伐龟兹之行军建置。龟兹王白诃黎布失毕附西突厥而叛唐,侵犯四邻。贞观二十一年(647)十二月,太宗以左骁卫大将军阿史那社尔(突厥人)为行军大总管,率铁勒13部及突厥骑10万伐之。破西突厥处月部和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为乌丸(即乌桓)族遗裔,故亦自称“乌丸国”。《旧唐书》称该部位于“那河(今嫩江)之北”,具体所在有三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之阿伦河与雅鲁河之间;或说在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北及甘河上游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属承天皇太后※宗德宫。又,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有东、西钁里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