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袋之制
金代官员以腰悬书袋而区别身份的制度。大定十六年(1176),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常至民间索贿鬻狱,有司难于检察,遂定悬书袋之制。中书、枢密院令、译史用紫纻丝为之,御史台、六部、宗正府、统军司、检察司以黑斜皮为之,诸寺、监、随朝诸局及州县,并以黄皮为之,各长7寸、阔2寸、厚0.5寸,悬于束带上,公余则悬于便服,违者有司纠之。
金代官员以腰悬书袋而区别身份的制度。大定十六年(1176),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常至民间索贿鬻狱,有司难于检察,遂定悬书袋之制。中书、枢密院令、译史用紫纻丝为之,御史台、六部、宗正府、统军司、检察司以黑斜皮为之,诸寺、监、随朝诸局及州县,并以黄皮为之,各长7寸、阔2寸、厚0.5寸,悬于束带上,公余则悬于便服,违者有司纠之。
元代在台湾地区设立的政权机构。13世纪末,元朝政府曾派杨祥为宣慰使、吴光斗为礼部员外郎、阮鉴为兵部员外郎率军往使台湾招抚,未果,为加强福建与台湾之间政治和经济的联系和增强台湾海峡的防御力量,于至元末(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雍正间(1723—1735),其先刀滥甲翁以功授土便委,隶勐阿。其后人刀庆华于1936年袭职,1945年,刀庆华死,弟刀庆良袭职。
古国名。一作罗甸国、罗国、罗施鬼国。唐宋时期牂牁地区乌蛮所建地方政权。唐开成元年(836),鬼主阿珮内属,被封为罗殿王,世袭爵,领罗殿国地,辖今贵州罗甸、贞丰、册亨、兴义、普安、普定、安顺、贵阳等地,
傈僳语音译,亦称“哈米贝来合”,意为“土地伙有共耕”。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历史上普遍存在的一种土地伙有共耕的原始协作形式,是原始的土地公有制向私有制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过渡形式,由家族土地公有共耕转化而来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工程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金朝官员。女真族。完颜氏。开国功臣秦王※完颜宗翰孙。累官同知曷苏馆路(治今辽宁复县西北永宁)节度使事。世宗大定元年(1161),任刑部侍郎,充都统,与副统完颜布辉自东京(今辽宁辽阳)先赴中都(今北京)
渤海王城赴日本的通道。为渤海五条对外交通干线之一。包括陆路、水路两段,陆路因王城迁徙可分为前后两期,前期从“旧国”(今吉林省敦化县敖东城)出发,经和龙、延吉进至珲春县境;后期从王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
赫哲族的一支。一作奇楞斯勒。其意一说为“姓齐的人们”,或说“住在江边的人”。为黑龙江省同江县下八岔赫哲人对居住勤得利以上地区赫哲人的称呼;或说是这一地区赫哲人的自称,因其是从黑龙江中游鄂伦春族居住地迁
地名。即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平原(亦称土默川)。秦汉以前称※云中川,北魏时称※敕勒川。名称源于呼和浩特西北部大青山中的“白道”。据《寰宇记》载,白道在原阳镇(在今呼和浩特附近)之北,“至山上当路有千余步土
?—1635后金将领。博尔济吉特氏。蒙古正白旗人。其先出自蒙古,居叶赫。初率72人投努尔哈赤。有勇略,通蒙、汉文,赐号“巴克什”。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从征乌喇部,以功授三等副将。天命十一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