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蚌·南喀杰岑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杰族,或称格族。《西藏王臣记》载,其先祖历任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内相,赤松德赞时执法大臣。至其父格·释迦明该族已历20代。初依附帕木竹巴政权阐化王查巴杰岑,先后任西藏仁蚌宗宗本、曲弥万户长、萨迦大寺之本钦。该家族以仁蚌宗地区为基地发展起来,故称其后裔为第巴仁蚌巴。该家族对仁蚌地区的开发多有贡献,曾主持缮写《甘珠尔》经,此经存于泽当寺。后出家查嘎佳卧寺,任甘丹吉寺住持。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杰族,或称格族。《西藏王臣记》载,其先祖历任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内相,赤松德赞时执法大臣。至其父格·释迦明该族已历20代。初依附帕木竹巴政权阐化王查巴杰岑,先后任西藏仁蚌宗宗本、曲弥万户长、萨迦大寺之本钦。该家族以仁蚌宗地区为基地发展起来,故称其后裔为第巴仁蚌巴。该家族对仁蚌地区的开发多有贡献,曾主持缮写《甘珠尔》经,此经存于泽当寺。后出家查嘎佳卧寺,任甘丹吉寺住持。
见“旗人”(2460页)。
藏语音译,意即“马差”。解放前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比※“人差”多、经济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当此役,每户须出人、牛、马为领主服役,须向领主纳粮、柴草、鸡、羊
唐代壮族摩崖石刻碑铭。唐韦敬辨撰。敬辨澄州(今广西上林县)人,壮族。为其任廖州(今广西上林等地)刺史时所撰。碑高164厘米,宽79厘米。碑文从右到左竖刻,凡24行,首行42字,末行32字,余为47字,
①(?—1676)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世居佛阿拉地方。塞楞鄂哈思瑚五世孙。顺治元年(1644),任笔帖式,迁刑部主事。九年(1652)加骑都尉世职。十年,迁刑部郎中。十三年(1656
藏语音译,意为“外相”。吐蕃官名。《唐书·吐蕃传》则称“悉编”。为专管吐蕃外事活动的一般官员。其上有大外相,称“悉编掣逋”,与《唐蕃会盟碑》之“纰论伽罗笃波”(意为“外相同平章事”)相当。重大外事由大
书名。一篇。唐韩云卿(南阳,今属河南人,官至礼部郎中)撰。记述壮族道领潘长安率领今广西左右江一带壮族人民举行武装起义,在岭南各族人民的支援下,占据岭南广大地区的情况,以及陇西县男昌巙领桂州都督兼御中丞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车具制造与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长犴皮裤。鄂温克语音译。额尔古纳河地区使用驯鹿鄂温克人旧时传统下装。分长短两种,此为长裤,秋冬穿;短裤称“和勒刻衣”,夏季穿用。
见“阿尔博罗特”(1235页)。
见“巴而术阿而忒的斤”(4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