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木隆宣慰司
明代藏族土司名。地在今四川甘孜、阿坝两藏族自治州交界地域。建置确凿年代欠详。史载正统九年(1444)正月,明廷应四川伽木隆宣慰司之请,命喇嘛班丹伦竹为其地灌顶国师。八月,宣慰使克罗俄监灿奏伽木隆西北境哲元窝寺,有僧人耶舍朵儿只巴藏卜为众所服,愿以土地、人民内属,请以一名分委任之,并派人导之入朝。明廷遂命耶舍朵儿只巴藏卜为净修崇善国师,给银印、诰命,赐之衣帽。后,宣慰司依明定例朝贡,其官员依土官袭替例世袭。
明代藏族土司名。地在今四川甘孜、阿坝两藏族自治州交界地域。建置确凿年代欠详。史载正统九年(1444)正月,明廷应四川伽木隆宣慰司之请,命喇嘛班丹伦竹为其地灌顶国师。八月,宣慰使克罗俄监灿奏伽木隆西北境哲元窝寺,有僧人耶舍朵儿只巴藏卜为众所服,愿以土地、人民内属,请以一名分委任之,并派人导之入朝。明廷遂命耶舍朵儿只巴藏卜为净修崇善国师,给银印、诰命,赐之衣帽。后,宣慰司依明定例朝贡,其官员依土官袭替例世袭。
清统治者从分散和孤立蒙古的目的出发,除在蒙古地区推行盟旗制度,分别建立蒙古八旗、游牧八旗、总管旗、札萨克旗,限制其辖境,封锁其疆界,使之成为互不相属,不通往来的小块封建领地外,并对蒙古实行封禁政策,限
见“萧思温”(1997页)。
?—1213金大臣。本名元奴,字正甫。女真族。完颜氏。明昌(1190—1196)中,为奉御,历官左拾遗、刑部员外郎。泰和元年(1201),为贺西夏主生日使。转工部郎中。四年(1204),与乔宇等编辑陈
见“萧挞里”(1996页)。
?—1789清朝大臣。蒙古镶黄旗人。克勒特氏。乾隆五年(1740),由亲军授蓝翎侍卫。二十二年(1757),擢正红旗蒙古副都统。二十三年,往西宁办理青海事务。二十四年,往西藏办事。二十五年,奏准在卫藏
书名。蒙古编年史。原名《诸汗源流黄金史纲》,或音译《阿勒坦·托卜赤》,通称《蒙古黄金史纲》,为别于罗卜藏丹津的《蒙古黄金史》,俗称《小黄金史》。著者佚名。史界一般认为约成书于1604—1627年间。内
1839—1893清朝大臣、史学家。江苏吴县人,字陶士、号文卿。同治(1862—1874)年间中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出督湖北学政,历典陕西、山东乡试,继迁侍读,视学江西。光绪七年(1881)任内阁
见“完颜宗辅”(1157页)。
?—1738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西右翼后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秉图长子。初为闲散台吉。雍正元年(1723),罗卜藏丹津反清,拒从。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为该旗第一任札萨克。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尼则割”,主财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8承旨、8都案、26案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