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元
明代四川酉阳土官。土家族。受明封为酉阳司(治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抚使。正德八年(1513),献大木20根,请免子冉维翰袭职时赴京,获准。十二年(1517,《明史》作二十年,误),又献大木20根,诏量加服色酬赏。
明代四川酉阳土官。土家族。受明封为酉阳司(治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抚使。正德八年(1513),献大木20根,请免子冉维翰袭职时赴京,获准。十二年(1517,《明史》作二十年,误),又献大木20根,诏量加服色酬赏。
又称“三伯公”。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种巫师。多为中老年男者,受汉族道教的影响,声称能用道法驱邪恶,保平安。村寨有人得病,被请来作法。作法时身穿长道袍,设神案,案上摆有香炉、木偶像、查鬼茭杯、赶鬼鞭、
契丹对皇帝陵寝建筑的一种称谓;也是一种陵寝制度。国君卒,入葬,于墓侧起屋,称之为明殿,并置官属职司,岁时奉表起居如事生年,还置明殿学士一人掌答书诏。每逢国家有大庆吊事,明殿学士以先君之命为书以赐现国君
见“壮戏”(887页)。
清朝管理内蒙古绥远城的最高长官。一般由满族人充任。从一品。康熙三十三年(1694),始任费杨古为右卫建威将军兼归化城将军。乾隆四年(1739),筑绥远城(在今呼和浩特)遂改称绥远城将军,兼辖右卫。有官
明代贵州水西宣慰司(治今黔西县)宣慰使。彝族。阿写子。隆庆(1567—1572)至万历五年(1577)间任职。史称淫虐。因家务之争杀原宣慰使安万铨之子安信,安信之兄安智告其谋反,并密结永宁宣抚使奢效忠
见“他漏河”(574页)。
金代女真诸部族之一。分布于婆卢买河(今黑龙江省木兰县境布雅密河)流域,故名。金熙宗悼平皇后之父裴满达(本名忽挞)即为该部人,以功授世袭猛安,拜太尉,封徐国公。
书名。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由巡抚徐相国等五人受命主纂,布政使司参议宫梦仁、姚淳焘等协修,参加者达60余人。80卷,附图考1卷。成书于二十三年(1684)。体例遵十一年(1672)颁布之《河南通
接待质子之所。又称质宫。东汉置。安帝永初(107—113)中,鲜卑大人燕荔阳至京朝贺,因筑南北二部质馆。《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李贤注称:“筑馆以受降质”。是后,鲜卑邑落120部各遣人质。
西夏文书用语。卖地、典当、借贷者,立契约文书时,在此名义下署名画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