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役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地区有田百亩以上者均须出田助役。至治三年(1323)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此法,规定助役田(钱)由应役者轮流掌握,但实际上多由地方豪强大户支配。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地区有田百亩以上者均须出田助役。至治三年(1323)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此法,规定助役田(钱)由应役者轮流掌握,但实际上多由地方豪强大户支配。
渤海国末王※大諲譔世子。后唐清泰元年(高丽国太祖天授十七年,934,《东国通鉴》作天授九年,似误),率众数万(一作数万户)投高丽。高丽国太祖王建待之甚厚,赐姓名王继,附之宗籍,特授元甫,守白州(今称白
一种小型的半地穴式住所。赫哲语音译,意为小型地窨子。旧时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多作为冬季住房。一般向地下挖2—3尺深长方形坑,大小依人口多少而定;顶上用一二根粗木作梁,搭上檩、椽,支起楔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山哈”、或“山客”等。史书上称“畬民”、“畲客”或“峯民”、“峯客”。畲,音she(奢),意指刀耕火种或巢居的民族。分布于福建、浙江、广东、江西、安徽5省80多个县、市的部分山
见“罗桑却吉坚赞”(1424页)。
书名。清赵翼(1727-1814)撰。36卷,附补遗1卷。乾隆六十年(1795)成书。作者江苏阳湖(今江苏武进)人,字耘松,号瓯北。乾隆二十六年(1761)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官广西镇安知府,贵西兵
见“耶律淳”(1304页)。
即“神册”(1768页)。
见“孩里”(1782页)。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即:※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今前藏、后藏、阿里及以西拉达克地区)、※吐蕃等处(今甘肃、青
畲族称谓之一。又称“菁寮”、“菁寮”。明清时期,居住在福建、浙江等地的畲民,普遍种制蓝靛(青靛),质地优良,被当地汉人称为“菁民”。明代迁入闽东种菁的畲民称“菁客”,进入浙南的畲民,因搭寮垦荒种菁,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