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法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①国名。又作霍罕、敖罕、郭酣、蒿汉。位于中亚费尔干纳盆地。18世纪初年以前,受制于布哈拉汗国艾米尔。后乌兹别克“明”氏族额尔德尼伯克(1753—1770)势力扩大,遂置官自立,并占有浩罕、安集延、玛尔
召庙名。位于内蒙古巴林左旗浩尔吐乡沙那水库淹没区。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兴建。建筑为宫殿式,包括正殿1座、南殿8座、僧舍15间。由一名呼毕勒罕任住持。最盛时有喇嘛217名。民国二十四年(1935)
见“夷男”(760页)。
葬式之一。将死者置于崖壁或崖穴安葬。主要分布于川、黔、湘、鄂、桂、滇、粤、闽、台、浙、皖、赣、陕等省区。其年代上限可能至夏朝,下限一般至明、清。贵州部分苗族地区和台湾省某些高山族群体中至今仍有此葬俗。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
西夏皇帝称号。宋明道元年(1032)夏国王李德明死,太子元昊继位,欲正式称帝,遂废弃唐、宋所赐李、赵姓,自号嵬名氏,亲族皆以此为姓。称兀卒,又作吾祖,党项语皇帝意,也作青天子。后代西夏皇帝皆称此号,译
又名“猪膘”。云南丽江和宁蒗纳西族、普米族传统食品。用百余斤重的膘壮肥猪,以削尖的竹竿从其腋下刺入心脏,将其致死,保持体形完整,然后去毛剖腹,除去内脏、脊骨,砍掉四肢,用盐和花椒末撒入腹腔搓揉,用麻线
东魏胡人起义首领。汾州(治今山西汾阳县)胡人。孝静帝天平三年(536)九月,与曹贰龙聚众起兵反魏,署立百官,改元平都。不久,为东魏丞相高欢所破,事败。
1729—1796清代文人。字子明。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五世孙,理事官瑚玐长子。乾隆十三年(1748),出继辅国公经照为孙。三十一年(1766),授右翼宗学副管。四十年
西夏将领。党项羌族。夏崇宗时(1086—1139)官监军。以骁勇善战著称。夏永安元年(1098)十月,西夏梁后领兵攻宋平夏城(今宁夏固原北),经13日,城未克而还。十二月,与统军嵬名阿埋以畜牧为名,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