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吉
参见“始毕可汗”(1550页)。
参见“始毕可汗”(1550页)。
见“登闻鼓院”(2307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曾与松潘地方其他长官司一道遣使入朝贡马,赐以钞、币和袭衣等。洪熙元年(1425),其族人阿兀等
亦称“族内婚”。一种只能在一定社会集团内缔结婚姻关系的制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期,不断演化残存至现代。族内婚通常指部落内婚。血缘家庭阶段,男女在群体内按一定的血缘和规范婚媾。氏族制时期通行氏族外婚,部
参见“祭神板”(2088页)。
清雍正年间蒙古诗人。字华亭、艺园。蒙古正白旗人。雍正元年(1723),中癸卯科三甲进士,充翰林院庶吉士。累官至刑部侍郎。精通汉语汉文,所著《圣主躬耕猎田诗》,是五言古诗,歌颂清朝皇帝,写得语言流利,并
见“图帖睦尔”(1437页)。
见“旧五代史”(523页)。
鄂温克、鄂伦春语音译。亦译作“着”、“朱”等。含义有二:(1)家、家庭或同一个※撮罗子里的人,是对父系小家庭的称呼。一般以父母和子女两代人组成,少数包括三代人,最多的为四代人。男子中的长辈是家庭中的主
见“斡耳朵八里”(2428页)。
河西回鹘驻牧于合罗川(今额济纳河)地区的一部。参见“河西回鹘”(15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