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答驸马
见“亦纳勒赤”(873页)。
见“亦纳勒赤”(873页)。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字俶南。以主事考入同文馆。光绪十年(1884),迁内阁学士。次年,出为驻藏大臣。十四年(1888),召回京。著有《驻藏牍奏函稿》。
见“元羽”(225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姻亲”,《华夷译语》作“古答”,称为“亲家”。古代蒙古社会中姻族间泛用的一种称谓和婚姻习俗。凡男女缔姻,双方氏族男性成员之间互称忽答,彼此有义务互相援助,并长期联姻,互相聘嫁。如,弘
阿尔泰语系语族之一。包括古代碑铭语言、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文献语言以及30余种现代语言。主要分布在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阿塞拜疆、乌兹别克斯坦、土耳其、伊朗、阿富汗、伊拉克等
清朝派驻乌里雅苏台办事的大臣。等级略次于将军。额设两员,一员由满蒙京官内简放,办理乌里雅苏台等地方事务;一员由喀尔喀四部中的贝勒、贝子中选任,办理喀尔喀四部事务。大臣驻乌里雅苏台(今蒙古国札布哈朗特)
约1836—1871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本名顾馥春,参加哥老会后,为首领之一,称大五,故称岩大五。贵州都匀府凯塘(今凯里凯棠寨)人。苗族。咸丰三年(1853),参加※高禾、※九松领导的苗民起义
地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中部。清光绪三十年(1904)升置。治所即今黑龙江绥化市。辖域东西300余里,南北100余里。东界东兴道,南连巴彦州,西邻青冈县,北接海伦府。府境沿革同※呼兰府。其地原名北团林子。
蒙古语对山泉之称呼。后引申为发源于山泉之小河流称呼。清代汉籍文献多载之。如什巴尔台布拉克、赛喇木布拉克、雅玛图哈布齐勒布拉克、古尔班努库尔布拉克等。大都原为蒙古各部驻牧地。至今仍有些河流袭用此称,如沙
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据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
见“阿兴喇嘛”(12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