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博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宫的尊号。亦称“国祖王”或“太祖王”。宫于汉光武帝二十九年(公元53)继位,汉质帝本初元年(146)因年迈退位,此为其禅位后国人给予他的尊号。
清代新疆白山派和卓。一称呵里雅汗。维吾尔族。原籍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张格尔弟巴布顶长子。自幼随母居安集延。道光六年(1826),张格尔窜犯新疆时,被浩罕伯克护送至喀什噶尔。后清军进击,被俘执送北京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长庆《唐蕃会盟碑》有载。系执掌经济财务的官员,有时也与军队中的筹粮及军需筹算相关。“资悉波”为执掌会计事务的官员,“折逋”意为“大”,约相当于大会计使。
见“叠州”(2416页)。
即包衣护军营。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设于顺治(1644—1661)初,初隶领侍卫内大臣,后改隶内务府,几度于两者之间交替易辖。迄雍正元年(1723),最终定隶于总管内务府大臣。三旗各设:护军统领(正三品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
1903—1975国民党军阀。字子香。甘肃临夏人。回族。马麒之子。早年入青海军官训练团,1920年任宁海边防军十五营营长,因随马麟多次镇压青海藏族起义,升为暂编第二十三师七十七旅旅长。1931年参加青
628—710唐代佛教高僧。葱岭北何国人。姓何。幼年出家,誓志游方。贞观二十年(646)抵西凉府,后至江淮。高宗龙朔(661—663)初年,隶名山阳龙兴寺,渐露神异。寻率弟子慧俨至临淮,建立伽蓝。中宗
官名。又作相温、详温、襄昆、桑昆、想昆。始于契丹,沿行于金元。即突厥语“沙衮”,源于汉语“将军”。《辽史·国语解》:“详稳,诸官府监治长官。”辽代广设其官:北面朝官之北南大王院下有北南详稳司,掌部族军
达斡尔语音译。“埃勒”,意为“村”、“屯”;“达”意为“长”、“头目”。即村长或屯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