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喀尔喀法典

喀尔喀法典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入寂为止。据其制定的时间,由19篇法典、法令、判例、解释组成。内容包括各地对呼图克图、汗、官员提供赋役、承担各种义务的规定:对刑事犯罪的惩治;对民事纠纷的处理等。本法典具有许多显著特点:较以往法典、习惯法完整,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在执行中根据新的形势不断进行补充和解释;有关喇嘛教的法规特别多,不仅保护喇嘛教的利益,也对喇嘛进行约束;对借贷、贸易、遗嘱等有了明确的规定,以适应经济特别是商业发展的新形势;对刑事犯罪的惩治更加严厉,所罚牲畜高者达300头;执法者判决不公正也受处罚;规定了一套较详细的诉讼程序和审判制度;规定诉讼当事人双方亲属、友邻不得充当证人,以企裁判公正。法典有力地维护了佛教上层、王公的利益和封建秩序,故能行使200余年之久。它是研究清代喀尔喀蒙古社会、政治、经济、宗教和法制的重要文献。法典旧抄本保存于恰克图(今蒙古国阿尔丹布拉克)附近伊热郭勒河边的善卓图巴衙门里,严禁一般人阅览抄录。1914年,俄国蒙古学者札穆萨拉诺抄录了一本,送至彼得堡科学院东方博物馆,并与图尔诺夫合作,于1923年发表法典的解说本。此外,戈尔斯通斯基、札穆萨拉诺及梁赞诺夫斯基均有俄译本。符拉基米尔佐夫的《蒙古社会制度史》也大量引用了法典的条款。普契科夫斯基又将俄译本还原为蒙文,题名称《衙门用的喀尔喀吉鲁姆》。旧抄本不分篇章,抄录及翻译者加了篇章及标题。

猜你喜欢

  • 耶律安礼

    金大臣。本名纳合。契丹族。耶律氏。幼孤,事母以孝闻名。辽亡降金。主完颜宗弼帅府文字事,任左班殿直。天眷(1138—1140)初,从元帅于山西。后历任行台吏、礼部主事、工部侍郎、左司郎中。天德(1149

  • 阿乞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所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作阿奇卫,并说清代阿奇噶珊,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尼满噶珊之北,与穆克图哩山、实尔固辰噶珊相近。

  • 衮扎布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阿玉奇汗次子。下辖三鄂拓克,附牧于阿玉奇汗。其子敦罗卜旺布1736—1741年为土尔扈特汗王。土尔扈特东返祖邦的著名首领策伯克多尔济系其曾孙。

  • 阿拜

    1585—1648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三子。后金天命十年(1625)十月,与弟巴布泰、塔拜等征东海呼尔哈部北路,俘获1500人。以军功授骑都尉职。天聪八年(1634)四月,擢

  • 安藏札牙答思

    见“安藏”(905页)。

  • 完颜沃侧

    ?—1161金将领。女真族。完颜氏。大将※完颜麻吉子。年17年从军,从拔离速击败辽将马五。太祖天辅六年(1122),父死,领其职。从完颜宗望攻宋,追康王于江淮间。师还,驻东平。熙宗天会十五年(1137

  • 兀良哈三卫

    明朝在东北所设朵颜、福余和泰宁三个蒙古卫的总称。亦称“朵颜三卫”。因该地居住有蒙古兀良哈人而得名。元代,※者勒蔑的后人率兀良哈人的一支跟随※成吉思汗三弟※哈赤温之子额勒只带入居东部封地朵颜山(今大兴安

  • 婆莴室韦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婆莴部。为南北朝时的※钵室韦同名异译(一说为※北室韦9部之一),“钵”为急读音译,“婆莴”为缓读音译。《旧唐书》称该部分布于※小如者室韦之北。具体所在有二说:一说在大兴安岭北段伊

  • 张应龙

    明代湖广五峰司土官。土家族。初袭五峰长官司(治今湖北五峰县)长官。万历二十七年(1599),奉调从征播州(在今贵州遵义市)杨应龙,擒杨兆龙,乱平,因功加封武略将军,恢复五峰安抚使司,升任安抚使。

  • 多伦禅

    即“图龙禅”(14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