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赛音诺颜部赛音诺颜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鄂尔浑河河源,东至额鲁克台,西濒塔楚河,南接本部左翼右翼旗界,北临鄂尔浑河。有佐领四个半。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领左翼札萨克丹津喇嘛之孙善巴,率族属来归。三十年封札萨克多罗郡王,三十五年(1696)晋和硕亲王。乾隆三十一年(1766),亲王成衮札布奏请以善巴曾孙诺尔布札布袭赛音诺颜号,允之。自是与喀尔喀三汗并列,均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鄂尔浑河河源,东至额鲁克台,西濒塔楚河,南接本部左翼右翼旗界,北临鄂尔浑河。有佐领四个半。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领左翼札萨克丹津喇嘛之孙善巴,率族属来归。三十年封札萨克多罗郡王,三十五年(1696)晋和硕亲王。乾隆三十一年(1766),亲王成衮札布奏请以善巴曾孙诺尔布札布袭赛音诺颜号,允之。自是与喀尔喀三汗并列,均世袭罔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珠伦河卫,并说清代珠伦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南630里。
蒙古僧俗封建主向属下牧民临时摊派征收的一种赋税。“图斯哈林”蒙古语音译,意为“摊派”,“宝得”意为“大牲畜”。一般按宝得的额定数征收,由封建主根据其需要确定,不固定时间和次数,按户摊派、索取。这种摊派
?—1907清光绪年间抗法斗争首领。又名吴人杰。人称吴三元帅。贵州都匀府内外套人。苗族。原为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军首领,后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提出“杀洋人、灭洋教”口号,聚集苗、水、布依、
见“慕容宝”(2437页)。
1302—1364元末乌思藏地方统治者,帕木竹巴政权创建者。出身于朗氏家族。幼出家为僧,从师受戒,修习噶举教派教法,14岁,受帕木竹(元代文献作伯木古鲁)巴万户长遣往萨斯迦寺学法,深得座主达尼钦波宠信
吐蕃僧人。简称拉隆贝多。名达尼雅桑。原为吐蕃武将,后出家为僧,久居拉萨东北之查叶尔巴寺,主持寺务并潜修佛典,颇有名望。唐会昌二年(842),因吐蕃末代赞普达磨反佛,残杀政敌及僧侣,严重毁坏佛教文物,在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红旗界,西邻察哈尔镶蓝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木垒、巴里坤两自治县。少数分布于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和甘肃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人口1111718人(1990年)。先世可追溯至公元前1世纪的乌孙及
清代藏族学者。道光八年(1828),著有《德格土司传》,详载德格地区(今属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土司家族史,是研究该地藏族历史的重要史料,颇有声誉。有木刻版传世,版存德格印经院,共54版。1968年捷克
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顺宁府(今云南凤庆)推行改土归流,布朗族土知府被革职,所属13寨布朗族极为不满,凭据天险,联合附近各族人民起义,杀指挥、千百户等官兵数十人,声言据顺宁、蒙化(巍山),攻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