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比吉
见“把汉比吉”(1062页)。
见“把汉比吉”(1062页)。
书名。清代方亨咸著。1卷。记述沅州以西苗族习俗。其中包括服装、贸易、婚丧、语言、祭典等。辑入《檀几丛书》与《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
见“金牌信符”(1478页)。
即“独吉思忠”(1710页)。
?—1764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达赖台什弟保伊勒登曾孙。乾隆十八年(1753),从“三车凌”附清,封札萨克辅国公。二十年(1755),从清军征达瓦齐,追至天山南路始回返,晋固山贝子。越
僜人禁忌之一。僜人崇拜鬼魂。绝不允许外人随意提及家庭死者名字,视此为不敬和侮辱。更怕由此招引鬼魂的报复。有违犯者需要向对方赔礼道歉,否则将被※斗长,甚至引起械斗。
满语音译,“松散”、“闲散”之意。清代内务府一种定额服役人之称。《吉林外记》载:“移驻(来)京旗苏拉时,[各]分给熟地十五晌……内可分八旗户口之繁,外可联边城巩固之势”。在内务府三旗中,苏拉为“定额服
①族名。满族的旧称。从16世纪30—40年代开始。以建州三卫女真为核心,吸收扈伦四部女真为主体,兼收东海各部女真及其他民族,在统一战争和八旗制度完善过程中形成。后金天聪九年(1635),皇太极下令改旧
?—1775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
即“客失的迷”(1752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南甸之名自此始,意即“腾冲府南部之郊”。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南甸府。永乐十一年(1413),降为州。宣德三年(1428),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