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绝奴部”(1785页)。
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对乞丐也要征敛的劳役、实物或货币差。包括:一、向其领主缴纳的※人役税;二、领主修寺院、私宅和庄园时须作数日小工或交代金;三、如在※传召法会期间行乞,须事先从※铁棒喇嘛处购买乞讨证;四
西汉时乌孙大昆弥(王)。※翁归靡第三子大乐子。成帝永始元年(前16),大昆弥雌栗靡被末振将遣人杀害后,被汉中郎将段会宗等立为大昆弥。为报杀侄仇,命翎侯难栖杀末振将。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进京朝觐,
见“冶熙但璧呢吗”(1120页)。
京语音译,意为“大家的山林”。京族对村寨公有山林称谓。解放前京族地区的山林多为村寨公有,由“翁村”(村长)派专人看管,主要作修建“哈亭”(安设神位和祖先牌位的地方)之用,村民不得随意砍伐。
清代八旗内奴仆披甲者之称。康熙以前,※户下人可选充马甲,亦可升补他兵。康熙四十年(1701)定,内务府满洲佐领下,各准许户下人选充马甲50名;内管领下选充15名。自雍正起规定,除奉特旨选赴军前外,不准
1896—1945革命烈士。字若瑞。河北孟村人。回族。幼年在沧县高小毕业,一度在军阀部队当过兵,因丧父回家务农。1923年由刘格平介绍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任团支部书记。1926年8月转入中国共产党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1612—1654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长女。继妃乌喇纳喇氏生。封为固伦公主。天聪七年(1633)正月,下嫁蒙古敖汉部台吉都喇尔巴图音之子班第。班第受封固伦额驸。崇德元年(1636),
见“奚斤”(18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