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穹合
参见“宫合”(1749页)。
参见“宫合”(1749页)。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
见“甫儿河卫”(1047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陆得、纳渣、莨峨、他留、他谷、支里等。主要居住于云南省永胜、华坪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
即“总统伊犁事宜”(1745页)。
清代亲近皇帝的卫军、禁兵。嘉庆《清会典事例》卷871载:“亲军,系龙骧宿卫”。龙骧,当指天子之下矫健之兵,如龙之腾骧;宿卫,指其职责,宿卫殿廷。其制,于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满洲、蒙古内,每佐领选
见“合不频尼”(835页)。
见“毛里孩王”(360页)。
渤海国第九世王大明忠的谥号。明忠于唐贞元十三年(818,亦作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明忠”(83页)。
唐对高丽的多次用兵。始于贞观十八年(644),经太宗、高宗两朝,前后持续凡25年。隋亡唐兴,唐高祖下诏与高丽“修好”,一度改变隋与高丽交恶20年的局面。及唐太宗继位,于贞观五年(631)派人前往高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