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昆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光绪十九年(1893),任安徽按察使,迁贵州布政使。二十年,署贵州巡抚。次年,实授。著有《吏治集事》。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光绪十九年(1893),任安徽按察使,迁贵州布政使。二十年,署贵州巡抚。次年,实授。著有《吏治集事》。
明代云南顺宁府(治今云南凤庆)布朗族头人。宣德(1426—1435)初年起事。云南三司请发兵捕之,朝廷命黔国公沐晟遣人招抚,通事段保等往谕,遂归服,遣散其众,民得安居。
1949年5月出版,铅印,16开,折叠式,东北画报社印刷。1947年4月23日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施政纲领和暂行组织大纲。5月1日正式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该刊汇编了这
见“蒙古单鼓舞”(2340页)。
官名。战国时称主客,秦及汉初称典客,为九卿之一。主司外宾及少数民族事务。汉景帝时改称大行令。武帝以后称大鸿胪。其属官有行人、译官等。隋唐时设有典客署,属鸿胪寺。
又称世袭总掌教、世袭总理掌教。历史上撒拉族所奉伊斯兰教※尕最制度中的最高职衔。世袭。驻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清真寺(总寺)。职责为执掌宗教法规,监督宗教仪式的遵行,同时也是宗教法庭的总法官
?—1662清初将领。汉军镶红旗人。世居辽东。原仕明镇武堡都司。天命七年(1622),明失广宁城,遂率属归降后金,授参领,予三等男爵。天聪五年(1631),仕兵部承政。次年,调户部。崇德二年(1637
藏语音译,意为“秘书”。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土司直属行政机构※涅巴会议”的职司之一。常设一人,多由※“荒扎”(小头人)或荒扎子弟充任。负责管理“涅巴会议”的文件、档案等事务。
河名。古称白狼河。蒙古语称傲木伦。在辽宁省锦县东。源出大宁境,自义州西60里入境,南流,经广宁左右屯卫,入海。又有源出边外喀喇沁尾苏图山之敖木伦河,自义州西九官台门东流入。绕义州城北,东南流,经杵头山
?—1714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栋鄂氏。何和哩四世孙。荫生出身。初任吏部主事、郎中。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至克鲁伦河。受命随左都御史于成龙督运中路兵粮,擢盛京户部理事官。三
见“古里河卫”(4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