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鲁山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忽里山卫作呼勒山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忽里山卫作呼勒山卫。
书名。清政府为维护和巩固对内蒙古的统治,在蒙古族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套法规。崇德八年(1643)初颁,乾隆六年(1741)重订,六十年(1795)再次增订,以蒙、满、汉3种文字刊印颁行。共12项,2
藏语音译。一指西藏退职退休官员和寺庙执事僧,如“堪素”,即“退休堪布”;一指从西藏贵族本宅中分出另立门户者。
又称堆噶本公署或阿里噶本。“堆”藏语意“上部”,指后藏之阿里地区;“噶本”藏语意为“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设四品俗官2人、管家2人,驻噶尔宗。商务总管,分管该宗事务,并兼任边境
见“萧思温”(199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亦儿吉里卫、伊尔库鲁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兀兰等处女真首领乞剌尼、纽邻等来朝,与兀兰等4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下游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东北耶拉布加地方,一说在呼
见“蜑”(2257页)。
清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噶齐特氏。世居罗豁迈兰地方。崇德七年(1642),随军围明锦州,以步战两次攻入敌营。八年,随大将军贝勒阿巴泰征明,用云梯攻临清州,奋勇先登,遂克其城,因功赐“巴图鲁”号,授牛录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中俄《喀什噶尔境西北界约》。1884年6月3日(清光绪十年五月初十),清朝划界大臣沙克都林扎布和俄国划界全权大臣、费尔干纳省副省长麦登斯基在新玛尔拉城签订。条约共
布依族民间传统节日。流行于贵州布依族地区。主要内容是祭祀祖先。多数地区从夏历七月七日迎接祖先的灵魂回家,之后每天早晚祭祀;至七月十四日,杀鸡、宰鸭、备肉,举行“烧包”仪式,将白纸剪成的纸钱、纸银、纸牛
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