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木素
清朝将领。蒙古族。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多罗郡王※班第孙,墨尔根巴图鲁温布长子。尚郡君,封多罗额驸。康熙十一年(1672),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十二年进京朝贡。十四年(1675),随军征察哈尔部布尔尼,并防其掠境。二十九年(1690),随清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败准军于乌兰布通(今内蒙古赤峰附近,一说在克什克腾旗境)。三十四年(1695),赴巴林部防御。三十五年,调乌尔辉。
清朝将领。蒙古族。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多罗郡王※班第孙,墨尔根巴图鲁温布长子。尚郡君,封多罗额驸。康熙十一年(1672),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十二年进京朝贡。十四年(1675),随军征察哈尔部布尔尼,并防其掠境。二十九年(1690),随清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败准军于乌兰布通(今内蒙古赤峰附近,一说在克什克腾旗境)。三十四年(1695),赴巴林部防御。三十五年,调乌尔辉。
见“酉阳宣慰司”(1050页)。
?—945五代时,归义军节度使。※曹议金次子。后晋天福五年(940),兄曹元德卒,继任。七年(942),自称“归义军节度使、检校司徒兼御史大夫”。遣使贡于晋。八年被后晋授为检校太傅,沙州归义军节度使。
参见“傣文”(2242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漠、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1863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苏完瓜尔佳氏。字克斋。由官学生考取恩监生,道光举人。道光年间,历任翰林院侍读、国子监祭酒等职。道光三十年(1850),针对时弊,列陈国事条5:重河务,求疏导之法;严
见“江口县” (883页),“省溪等处军民长官司”(1627页)。
壮语音译。亦称“总方”。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家奴的头目。通常自※“郎包”(家奴)中提升。职责为:替土官送信、催派夫役、统管家丁等。其人身仍属土官所有,除受田耕作,收获归己外,亦奉命传讯或捕捉人
?—1495明代四川马湖府土官。彝族。土知府安洪子。成化六年(1470)六月,袭马湖府(治所在今四川屏山县)土官知府。在职期间,对治下夷民残酷暴戾,计口赋钱,岁入银万计,肆意淫乱土民女子,用妖僧百足魇
金封爵。世宗大定十年(1170)李石受封。石,辽阳人。耶律宗辅妻弟,世宗母舅。天会二年(1124),授世袭谋克,为行军猛安。海陵王时,托疾返里。世宗即位,定策有功。大定七年(1167)拜司徒,兼太子太
1902—1958阿拉善旗广宗寺(南寺)第六世葛根(格根)。蒙古族。光绪二十八年(1902)二月七日,出生于贫苦牧民家庭。三十一年(1905),被确认为第五世巴伦葛根转世呼毕勒罕。三十三年(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