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阳郡塔
见“蓟县白塔”(2317页)。
见“蓟县白塔”(2317页)。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新疆塔尔巴哈台额鲁特人专称。乾隆四十二年(1777)自伊犁移住。设6佐领。总管、副总管各1员。驻牧于巴尔鲁克、毛海柯凌赛尔等处。归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管辖。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所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牙鲁卫同作雅鲁河卫。
阿拉伯语Vezir音译。原义为“肩负重任者”,是君主的顾问,引伸为“宰相”、“首相”。在中亚※喀喇汗王朝和塞尔柱王朝为中央最高行政官员,※叶尔羌汗国亦有此官职。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以元末明玉珍唐崖安抚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因战乱废。永乐四年(1406),以土官覃忠孝招回土民,复置。清初,覃崇禹归附,受命准世袭。雍正十三
见“成吉思汗”(744页)。
?—568西魏大臣。字奴干。※宇文测弟。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初随父宇文永仕北魏。为秘书郎。以性鲠正,屡言时事,颇为尔朱荣所重,拜厉武将军。寻迁车骑府主簿。永安三年(530),授子都督,领宿
见“甘麻剌”(428页)。
?—1909清代蒙古族王公。阿拉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札萨克和硕亲王※贡桑珠尔默特子。光绪二年(1876),受命袭父爵。四年(1878),赐御前行走。屡率属进京朝觐,多获赏赉。十九年(1893),阿旗
河北真定人赵佗入主南越后自称。秦末天下大乱,南海龙川县令赵佗乘机以武力兼并桂林、象郡,于汉高祖四年(前203)建立南越国。因身处越人居地,为巩固其统治地位,除以当地故俗管理其地外,并亲“弃冠带”,仿效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