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田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古代移居中国犹太人的总称。元代汉籍称“术忽”或“主鹘”。阿拉伯语“犹太人”音译。因宗教、习俗与回回人相近,入寺时须用蓝布缠头,清代史籍又称之为“蓝帽回回”。从19世纪在开封发现的犹太碑文推测,其徙居中
?—1196金朝大臣。本名外留。女真族。隆州(今吉林农安)人。尼庞古氏。通女真小字及汉字。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进士。历任隆安教授、即墨主簿、国子助教、近侍局直长。为世宗所器重,被誉为“可用”之人
明代藏区卫所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十七年(1384),明廷遣使赐长河西千户若判等97人绵布各二疋。其地通过传统茶马互市加强与内地政治、经济、文化联系。初,每年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南部。牧地东界喀尔喀左翼旗,西界敖汉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古鲜卑地。唐属营州都督府,后入于奚。辽、金为兴中府北境。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
元朝封爵。一说将其列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至正二十七年(1367),世祖子脱欢第四子帖木儿不花由宣让王进封。
南室韦诸部首领的称号。一作“余莫不满咄”。室韦族在南北朝(420—589)时分南室韦、北室韦等五部(隋代各又分裂为若干部,凡25部),北室韦诸部首领称※“乞引莫贺咄”,南室韦诸部首领则用此称号。死后由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
?—1860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赫舍里氏。字雨亭。道光间,历任护军参领、参将、副将等职。咸丰元年(1851),随向荣至广西镇压太平军,擢总兵,赏“铿色巴图鲁”名号。二年,援桂林,力战解围,加提督衔
蒙古族传统靴子。古代蒙古族以游牧、狩猎为生、长期生活于草原、沙漠之中,加之战事频繁,需要不断转移牧地,追捕野兽,行军作战。在长期生活实践中,创制了蒙古族特有的靴子。《蒙古秘史》载,成吉思汗早期就穿“鹿
504—527北魏将领。先世河西鲜卑秃发氏。太尉※源贺曾孙。初为司空参军事。后随叔父源子恭前往镇压南秦吴富起义军,充前锋。寻以父源子雍于夏州为破落汗拔陵(破六韩拔陵)起义军围困,受命率羽林军千人往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