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领
见“内管领”(308页)。
见“内管领”(308页)。
?—约1380明朝官吏。蒙古族。元末居河间(今河北河间县)。自幼习读汉文史籍,事母以孝闻名。洪武(1368—1398)初,被引荐,授太常司赞礼郎,后出任广东番禺知县。时番禺混乱,军卫横行,豪强欺民,前
清代蒙古地区喇嘛佛教寺庙的土地。也称香火地。来源主要是蒙古王公、牧民布施给寺庙的土地,或将旗公有地赠予寺庙。由寺庙札萨克喇嘛支配,交沙比纳尔或寺庙所属民户放牧或耕种,以获取收益。
战国时中山国相邦(相国)。一说即司马喜(熹)。因其杰出的政治、军事才干,被中山王任命为相邦,执掌中山国大权。周赧王元年(前314),受王的派遣,率中山国三军平燕国内乱,
?—前64或60西汉时乌孙昆莫(王)。※猎骄靡孙,大禄子。约武帝太始四年(公元前93),堂兄军须靡死,子泥靡年幼,遂受命嗣位,号肥王。依俗妻汉解忧公主(原军须靡妻),生3男2女。昭帝元平元年(公元前7
?—578西魏、北周大臣。字显圣。代郡人。北魏东平王陆俟玄孙。先世为鲜卑步六孤氏,后改今姓。少慷慨有大节。初仕魏,曾从尔朱荣平葛荣,以功赐清河县伯。迁通直散骑常侍。及孝武帝元修西迁,受命留邺。东魏兴和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清代拉卜楞僧伽应遵守之规章。咸丰四年(1854),鉴于该寺清规戒律逐渐废弛,由该寺第四十七任堪布吉美丹巴尼玛加以整顿所订。章程规定:凡入寺僧伽,严禁邪恶、饮酒和偷盗;无特许,妇女不得入寺内;僧伽内部禁
南北朝时蔡阳郡诸民族的总称。以郡名为族称。古泛称※荆蛮,汉代称※武陵蛮。乃※巴和※槃瓠蛮之后裔。分布在今湖北省襄樊市东北。西魏大统五年(539),蛮王鲁超明内属,魏文帝以其为南雍州刺史,世袭其爵。十一
四川省部分地区自称“史兴”的藏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主要分布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水洛河流域及其下游冲天河一带,与普米、纳西、彝族杂居。使用人口2千左右。内部较一致,无方
书名。清代俞益谟撰。8卷,16册。有康熙四十四年(1705)俞氏余庆堂刊本。主要记载康熙四十二年(1703)辰州苗民暴动,清廷镇压经过及善后事宜。对研究苗族史有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