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巴
清代西藏错那宗派驻门隅地区的税官。19世纪中叶设置。由宗本委派僧俗各一人,其直接向宗本负责。一般每任3年,亦可连任。无固定薪俸,靠税收、经商和敲榨勒索的丰厚收入生活。派驻“勒粗康”的“粗巴”除征税外,还取代了宗、措(定)本设置,统一执掌勒布四措、邦金六定的行政和司法职权。并私自向差巴户收派差乌拉。勒布四措差巴户负担尤重。其为西藏农奴主阶级在门隅北部的代理人。
清代西藏错那宗派驻门隅地区的税官。19世纪中叶设置。由宗本委派僧俗各一人,其直接向宗本负责。一般每任3年,亦可连任。无固定薪俸,靠税收、经商和敲榨勒索的丰厚收入生活。派驻“勒粗康”的“粗巴”除征税外,还取代了宗、措(定)本设置,统一执掌勒布四措、邦金六定的行政和司法职权。并私自向差巴户收派差乌拉。勒布四措差巴户负担尤重。其为西藏农奴主阶级在门隅北部的代理人。
见“宗仁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1526页)。
满语音译。官名。“固山”原意为“旗”,“昂邦”意为“大臣”或“总管”。清代八旗都统,从一品。雍正元年(1723)定,“额真”一称原非人臣所宜,遂将此时尚在沿用的满字“固山额真”及※伊都额真”(即班领)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职名。清代前锋、护军、火器等营所设的教习。多择取满洲、蒙古老练兵丁充补,仍食原饷,以教导新兵技艺,赏戴蓝翎以荣之,故称。3年期满,可以补授骁骑校等职。乾隆四十年(1775)定,嗣后“军政”之年,各营官
明末至解放前保安族社会中农民阶级的一个阶层。其来源主要为破产流落该地的农民及当地的孤儿与无房地、无依靠者。政治经济地位较长工略高,稍有自由。租种土地,与贫苦农民一样遭受剥削与压迫。平日要承应地方头人的
墓在北京市日坛公园内西北角。※马骏(1895—1928)是吉林宁安(今属黑龙江省)人。回族。学生时代在天津参加“五·四”运动、“觉悟社”。1927年任中国共产党北京临时市委书记兼组织部长,同年底被捕,
见“脱脱不花”(2082页)。
见“合不勒罕”(835页)。
1349—1409明朝将领。全名火里火真。蒙古族。初为元朝将领。元末,驻开平(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一带。元亡,北徙。洪武十四年(1381),率将校41人、部众177户投明朝,获厚赐,奉明太祖命
见“赤寔得本”(10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