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延泰
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都统。十一年,同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等议驻兵备边。十二年,署工部侍郎,兼上驷院事。乾隆二年(1737),升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命军机处行走。十六年(1751),任方略馆副总裁。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北路军查办军务。二十五年(1760),以过革理藩院尚书职。旋授理藩院侍郎。
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都统。十一年,同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等议驻兵备边。十二年,署工部侍郎,兼上驷院事。乾隆二年(1737),升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命军机处行走。十六年(1751),任方略馆副总裁。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北路军查办军务。二十五年(1760),以过革理藩院尚书职。旋授理藩院侍郎。
即“完颜挞懒”(1159页)。
元代宫廷祭祖之礼。祭祀时,以蒙古巫祝为司禋监官,身着法服,同三献官省察献牲后,以蒙古语呼累朝帝后之名,告以致祭年月日数及致祭物品。翌日清晨,献官、御史、太常卿、博士分诣各室,由蒙古博儿赤(司厨)跪割牲
史学家。全名阿布勒·法图赫·阿布都·卡费尔·本·侯赛因·阿勒马伊。11世纪时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人。谙熟喀什噶尔史,著有《喀什噶尔史》和《晒赫词典》,两书均已失传。《喀什噶尔史》若干片断,保存于贾玛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为人干练,办事可靠。光绪十四年(1888),为东科尔,帮仔本公所书算。十七年(1891),为七品扎称营官。二十年(1894),升六品森宗营官。二十三年(1897),调补六品岭噶
1206—1271元朝大臣。字显道。西唐兀氏。夏献宗时(1223—1225)右丞相高良惠子。夏乾定三年(1225)举本国进士第。西夏亡,隐居贺兰山。元太宗访求河西贤者,因被推荐,太宗召见欲之,遽辞归。
明朝与北元的一次战争。洪武三年(1370),明军分别在西北及北方取得对北元的※沈儿峪战役和※应昌战役的胜利,故元河南王※扩廓帖木儿(王保保)及北元昭宗※爱猷识理达腊均退守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与盘
藏语音译。吐蕃在河陇占领区设置的官职。职能相当于唐代的刺史、节度及清代的总管、统领。沙州(今甘肃敦煌)设此职,称沙州节儿。有节儿论、副节儿、节儿中官、节儿小官等级别之分。吐蕃著名的东道五节度大使论莽热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
契丹语,又译作“合里只”、“合理只”、“合李只”。为契丹※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名。属辽穆宗※延昌宫。承天太后※崇德宫下一瓦里也以是词为名。应天太后※长宁宫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的传统发饰。亦名断发、剃发。据史载,一为成年男子的发饰,即将头发的周围剪短,将中间的长发挽为高髻,置于头顶;二为未婚姑娘的发饰,即将前额的头发剪短,让其下垂至眉间,称“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