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稍
辽皇室。契丹族。东丹王※耶律倍第三子。为辽世宗※耶律阮弟,辽景宗※耶律贤叔。《辽史》失传。景宗时,保宁元年(969)四月,封吴王。时曾为奴所告,景宗知其诬,拒有司请审,斩奴示众。圣宗时,统和元年(983)十月,为上京留守,行临潢尹事。三年(985)十一月,诏掌秦王韩匡嗣葬祭事。
辽皇室。契丹族。东丹王※耶律倍第三子。为辽世宗※耶律阮弟,辽景宗※耶律贤叔。《辽史》失传。景宗时,保宁元年(969)四月,封吴王。时曾为奴所告,景宗知其诬,拒有司请审,斩奴示众。圣宗时,统和元年(983)十月,为上京留守,行临潢尹事。三年(985)十一月,诏掌秦王韩匡嗣葬祭事。
清代佛寺。俗称东大庙。在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大板镇东端。清康熙十四年(1706)康熙帝次女荣宪公主主持兴建。初名巴尔斯(虎)庙,后改今名。有前殿、后殿、东西配殿及后东侧室等。后殿保存最完整,为重檐歇山
?—388十六国时期后凉大臣。原为前秦将军。前秦建元十九年(383)正月,随吕光征西域,筹谋计策,颇有才识。二十一年(385),吕光还军至玉门关,于酒泉遭凉州刺史梁熙抗拒,遂奉光命为前锋,与熙子胤战于
新疆哈萨克族订婚仪式。又译“库达推斯乌”,意谓把男女双方命运联结在一起。当举行仪式时,男方必须完全服从女方客人摆布。当女方主人献过奶茶、马奶子、手把羊肉,客人酒足饭饱后,又端上配有切片羊尾巴油和羊肝的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见“回霸”(780页)。
779—831中唐诗人、大臣。字微之。鲜卑元氏,河南洛阳人。隋朝兵部尚书※元岩六世孙,唐舒王府长史元宽之子。幼孤贫,母郑氏亲授书传,9岁即工属文。德宗贞元九年(793),举明经科,补较书郎。宪宗元和元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置。治所在龙州(今四川平武)。初以龙州知州薛文胜为安抚使,秩从五品。二十年(1387)正月,改为龙州。二十二年(1389)九月,改为龙州军民千户所。二十八年(
书名,有关广西史料摘编。1卷。清张祥河(河,一作何,1785—1862,字元卿,号诗龄,娄县,今上海淞江人,汉族)撰。系作者任广西布政使时所作。内容摘录于宋、元、明诸史志中有关广西的山川、名胜、古迹、
书名。清钟元棣修,张隽、邢定纶纂。成书于宣统年间(1909—1911),民国三年(1914)铅印本。共22卷,门类设置仿《琼州府志》,依次辑录舆地、建置、经政、海防、黎防、职官、选举、宦绩、人物、艺文